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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

Q:墮胎

2023-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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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17歲)

我現在17歲又十個月而且剛發現懷孕,我和我男友想要在我剛滿18歲的時候拿掉小孩,我們已經事先查過知道現在民法規定18歲成年已經可以拿掉小孩了,可是會不會婦產科醫生會不會因為知道我在未成年懷孕就還是通報家長?還有胎兒三個月大時使用口服墮胎藥會不會拿不掉?

哈囉 PP 你好:
從留言中可以看見你對於18歲醫療自主權已有相關了解,也從留言中感受到PP此刻對於非預期懷孕的擔憂,希望我們的回應能夠提供你們一點力量與參考方向喲~

首先,我們非常肯定PP對於民法有一定的理解,知道自今(112)年度起滿18歲為成年,目前我國優生保健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無論是進行中止懷孕或是生產決定皆需要監護人的同意,這些事情具備風險的醫療行為,在術後也需要有人照顧,故法規才會規範需要在有家人的陪同及協助下進行,並非出於懲罰的目的。

而從今年起滿18歲的「成年人」,確實將可以為自己的醫療行為做決定!但這也代表著當事人需要開始為自己的懷孕抉擇做出決定與承擔可能帶來的結果。(註:有關人工流產的相關規定與限制,可能會因著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的考量、有不同的建議,若您在就醫過程中遇到困難或需協助的部份,我們誠摯地歡迎您來電讓我們知道狀況)。

我們從留言中也看見PP似乎正考慮等年滿18歲、成年後再至婦產科進行人工引產,不過,透過PP留言的資訊,我們推算PP成年時懷孕週數可能介於14週至20週之間,人工流產隨著懷孕的週數會有不同可以選擇的形式,而目前法定可以進行人工流產的週數上限為24週,且有關人工流產的相關規定與限制,可能會因著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的考量、有不同的建議,不建議由PP自行推算。我們也看見PP好奇胎兒3個月大能否透過口服墮胎藥進行引產,這邊提供「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中止懷孕」讓你參考,原則上藥物流產僅適用於懷孕週數7周以內的情況,而懷孕週數需要經由醫師透過超音波或抽血評估喔!

可以理解尚在青少年階段的PP,對於未來的生活有許多的規劃及嚮往,除了不想因為意外懷孕事件遭受父母責備、擔心讓家長失望以外,可能也需承載著社會給予的不同眼光。不過我們也想讓PP知道,其實懷孕事件有許多不同的因應面向,懷孕中止的選擇看似是能最快解決困境的方法,但是別忘了「陪伴流產後的失落情緒—妊娠終止之心理調適」往往也是當事人及其伴侶難以承擔與訴說的事件。

針對PP的狀況,我們會建議PP可以盡早前往婦產科診所檢查確認週數,方能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好好思索生育或中止懷孕的抉擇,提供你「南投縣鄰近的婦產科診所名單」。

我們也看見PP對於是否會被通報感到擔心,這邊想讓PP知道,關於通報的規範,主要是涉及我國刑法227條的規範,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不得發生性行為,若相關的醫療單位、學校、社政單位知情,則會有依法進行通報處理的程序,通報的規定並不是要懲罰當事人,而是保護未成年當事人不在事件中受傷害。而目前從PP的年齡來看並不會涉及到通報的議題,可以放心前往婦產科喔!

最後也想讓PP知道,本站除了提供諮詢之外,同時也具備轉介社福單位的功能及角色,可以協助有需求的人轉介在地的社福單位,由社工人員陪伴當事人一同面對養育抉擇的討論,目的是幫助當事人在非預期懷孕事件,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規劃及思考,減緩更多的自責及害怕。

希望上述的回覆有回應到PP的疑惑,我們也期待能透過電話與PP共同進行討論與說明,因此想邀請PP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 撥打「全國未成年懷孕免費諮詢專線 0800-25-7085」,讓我們有更進一步服務你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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