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字級大小:

:::

法律篇

Q:法律

2022-01-30 |

瀏覽人次圖示

325

(17歲)

我想詢問 我17歲懷孕 但對方已成年 但是我之前有申請保護令了 所以懷孕是保護令之後的事 這樣會有法律責任嗎 但我不想拿小孩 也不知道該怎麼跟父母開口 父母絕對不答應的 ⋯

哈囉 珍 你好
從留言當中可以感覺到你在遭受暴力事件後得知懷孕的焦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事件,想必你承受著非常大的壓力,希望我們的回應能夠讓你感覺安心一些。

珍對於醫院或相關單位的通報程序感到困惑及不安,目前依據我國刑法227條的規範,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是不得發生性行為的,若相關的醫療單位、學校、社政單位知情,則會有依法進行通報處理的程序,如果雙方在發生性行為當下已年滿16歲,就沒有通報之疑慮,但如果珍期望生父要負起相關法律或照顧責任,則可以主動使用法律途徑提出告訴,也可以尋求「法扶專線的律師諮詢」,電話是02-412-8518。

同時,也需要讓珍知道,我國民法規定,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無論終止懷孕或是生產皆需要監護人同意,因為上述都是具備風險的醫療行為,在術後也需要有人照顧,因此,法規才會規範需要在有家人的陪同及協助下進行,而並非出於懲罰的目的。所以向家人的坦承是勢必得經過的歷程喔!在選擇懷孕中止的決定中,孕婦的意願是必要的,而珍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是必要的,意思也是表示中止懷孕這件事,不是父母單方面的決定、你的決定也是很重要的喲!

關於珍的狀況,不確定你是否已確認懷孕狀況,我們會建議你前往鄰近婦產科診所,針對懷孕週數及健康狀況有所掌握,由於隨著懷孕週數越大,可以做的選擇將會越來越少,且風險也將隨之提高許多,因此,務必盡快整理好自己的思緒,好好與家人坦承並溝通,不要因為一時的逃避、拖延而讓身體承受更巨大的風險喔!!這邊提供「台南市友善婦產科資訊」給你參考!

同時也提供珍「關於留養的相關抉擇思考面向」,留養包含單親扶養或結婚留養,不論是與父母共同照顧或是自己承擔照顧養育孩子的責任,這是一個關乎你與寶寶未來的重要決定,審慎的思考是重要的。
同時,也讓珍知道,本站除了提供諮詢之外,同時也具備有轉介社福單位的功能及角色,如果珍對於目前的狀況感到無力與無助,我們將能夠協助你轉介在地的社福單位,由社工人員陪伴你一同面對與家人的溝通的過程以及後續在養育抉擇想法上更進一步的討論及規劃等等,或許可以讓珍多一些勇氣與力量面對此次的非預期懷孕事件。

希望以上回答,有幫助到你~
我們將透過珍所留下的聯絡電話與你聯繫(電話顯示04-22290895),也歡迎珍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 撥打「全國未成年懷孕免費諮詢專線 0800-25-7085」,讓我們可以更了解你的需要!
以上說明,期待能夠與珍聯繫並提供幫助!!

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回留言社群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