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字級大小:

:::

2022-11-22 |

瀏覽人次圖示

298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桃竹苗分署【特定對象就業服務】

特定對象就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身分認定方式
1. 年齡依身分證明文件認定。
2.「未就學」係指完成國民義務教育階段無學籍或休學狀態,若為就讀夜間部或國際學校,尚不符合是類未就學少年之身分。
3. 考量是類身分少年因家庭因素、機構安置或其他特殊無法取得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情形,得依教育、社政或法務等政府機關出具之相關文件佐證,或依個案專案認定。

★身分證明文件
1. 身分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2. 勞保投保資料。
3.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切結書。

★本分署提供服務項目
1.推介合適之工作機會。
2.就業諮詢服務:如果當事人對於未來工作方向不清楚,由專業個案管理員提供一對一之專業諮詢。
3.結合或轉介相關資源排除就業障礙。
4.轉介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職業訓練,提升其求職技能。
5.推介臨時性工作:經求職登記後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推介就業,於求職登記日起14日內未能推介就業,就業服務機構得推介其至用人單位面試通過後,從事臨時性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
6.運用由「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協助其就業:由就業服務機構依相關辦法推介上述特定對象至申請多元方案之民間單位工作,以培養其工作能力。

★各就業中心聯繫資訊
1.桃園就業中心 (自106年10月1日起委辦桃園市政府)
電話:03-3333005、傳真:03-3361134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2.中壢就業中心(自105年3月1日起委辦桃園市政府)
總機: 03-4681106、傳真: 03-4681116
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3.竹北就業中心
總機:03-5542564、傳真:03-5542567
竹北市光明九路7-3號

4.新竹就業中心
總機:03-5343011、傳真:03-5343013
新竹市光華東街56號

5.苗栗就業中心
總機:037-358395、傳真:037-320236
苗栗市中山路558號




文章出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桃竹苗分署 
封面圖片出處:攝影師 Ron Lach 

回福利百寶箱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