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 阿瑜 你好:
謝謝你對於我們網站人員的信任,願意前來留言諮詢,從留言中看見你對通報的可能感到擔憂與疑惑,希望我們的回覆能夠給予你一些參考唷!
首先,想讓阿瑜知道,滿16歲即有性自主權,婦產科並不會因為未成年人就診取得事前避孕藥而進行通報,但如果當事人年紀未滿16歲且有發生性行為之事實,則相關的醫療、教育、社政單位知情時,將會有依法進行通報處理的程序(刑法第227條規範)。(註:通報的規定並非為了懲罰未成年的當事人,而是為了保護未成年當事人不在事件中受傷害。)
其次,從留言中無法確定阿瑜是否已經與男友發生性行為?目前是打算採取事前的避孕措施還是事後的補救措施?因此這邊簡要讓你知道事前避孕藥和事後避孕藥的作用機制。
「事前避孕藥」是透過低劑量的賀爾蒙藥物來影響排卵機能,須於固定的時間內按時吃才有能有效避孕,一般需服用滿七天後,才能有效避孕;「事後避孕藥」是利用高劑量的賀爾蒙藥物干擾排卵,使得身體內女性荷爾蒙短時間急遽增加,副作用較明顯,因此不是常規避孕的最佳選擇,也不適合長期使用(每次月經週期最多使用一次、一年最多使用3次),僅能作為補救措施。若長期使用事後藥除了可能造成皮脂分泌旺盛的困擾,高劑量黃體素對內分泌系統造成負擔,頻繁使用也可能引起月經紊亂、不正常出血的狀況唷~
而因著每個人身體體質的不同,因此不論服用事前避孕藥或事後避孕藥,確實都建議先行就醫,讓專業的醫師可以評估你的身體狀況後再進行服藥,對你的身體也會較有保障唷~這邊提供「臺中市友善婦產科診所名單https://dr.twincn.com/Litem.aspx?t=125&a1=%e8%87%ba%e4%b8%ad%e5%b8%82&a2=&hd=0」給你參考。
最後,從阿瑜預設的家人回覆與反應看來,或許是因為阿瑜不想讓家人失望、擔憂,不過,依據我們的服務經驗來看,家人的情緒大多是出自於不捨孩子,也擔憂妳因為可能的非預期懷孕造成人生任務的順序有所變化。或許阿瑜可以思考看看,你對於現階段發生性行為的想法是什麼?
可以理解青少年階段的你們對於「性」感到好奇、想嘗試探索「性」,是件很正常且自然的事情,也是成長的過程的一部份。不過,也要提醒阿瑜,目前市面上並沒有百分之百的避孕方法,只要有發生性行為就會有懷孕的風險,即使採用雙重避孕法(女生穩定服用事前避孕藥、男生全程戴保險套),也僅能「相對地」降低懷孕的風險喔!而且未成年人無論是進行中止懷孕或是生產決定皆需要監護人的同意,或許阿瑜可以藉著這次機會,與男友好好討論與思考此刻發生親密行為的必要性喔!
希望上述的回覆有回應到你的需要,若還有其他我們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也歡迎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 撥打「全國未成年懷孕免費諮詢專線 0800-25-7085」,讓我們有更進一步服務你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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