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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

Q:20歲以下未成年懷孕政策

202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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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18歲)

台南市政府今年剛8月的新政策,20歲以下未成年懷孕都要通報社會局,等社會局介入後才能決定能不能做人工流產,所以我們要自行通報社會局還是哪些機構?醫院需要我們跟社會局做什麼決策才能幫忙做人工流產的手術?這個時間大概多久?會不會因為社會局效率太低而導致手術時間延誤的問題?誰要賠償?

哈囉 大寶 你好
從留言當中可以感覺到你的焦慮,也從電話中得知你的孕期已將近17週,隨著時間的流逝,能做決定的時間隨之減少,一定給你帶來許多壓力,我們很欣慰大寶能夠付諸行動留言及打電話到專線求助,希望我們的回應能夠讓大寶找到解決問題的方向。

首先,社會局的通報轉介目的,是希望由社工人員陪伴20歲以下未成年懷孕少女,面對與家人的溝通的過程,以及後續在養育抉擇想法上更進一步的討論及規劃等等,讓當事人多一些勇氣與力量面對非預期懷孕事件。

大寶的情形是未滿18歲已婚,在法律上不具通報責任,而你也已具有行為能力能夠與另一伴一同做出生育決定,另外,你有提及父母同意你們進行此終止懷孕手術,今日專線亦有與你所就醫的婦產科聯繫說明通報規範,護理師表示會再將相關規範轉達給醫生知悉,再請大寶晚上抽空與診所聯繫確認後續事宜,本專線社工也會於明日再與台南社會局承辦人確認相關細節後回電(電話顯示04-22290895
)給你,再請大寶稍候。

希望上述的回覆有回應到大寶的需要,若還有其他我們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也歡迎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 撥打「全國未成年懷孕免費諮詢專線 0800-25-7085」,讓我們有更進一步服務你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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