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 咩噗 你好:
從你的留言當中可以看見你對於未成年懷孕若要進行醫療決策的法律規範感到困惑,並且你也相當用心的查詢了法條的規範,希望我們的回覆能夠稍微解答到你的疑惑唷!
關於咩噗的提問,這邊先依據我國民法的婚姻篇章進行統整的說明:
(一)成年:滿20歲(民法§12)
(二)行為能力:
1.無行為能力:未滿7歲(民法§13I)
2.限制行為能力:滿7歲以上未成年人(未滿20歲,民法§13Ⅱ),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民法§13Ⅲ)
而依據咩噗的狀況來說,如果咩噗此刻已經與男友在獲得監護人同意下辦理結婚登記,那麼依據民法規範來說將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也就是在民法的規範上是可以視為成年人的唷!
就此法律規範看來,咩噗的配偶確實是可以協助簽署同意書的喔!
不過也要特別提醒咩噗,如果結婚登記的過程並未經得父母同意的狀況下,法律效果可能就會受到影響,所以這部分也請咩噗多加留意了!
以上說明,希望有解決到咩噗的疑惑,祝福咩噗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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