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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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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想想】男孩情感二三事(二):責任

【男人想想】男孩情感二三事(二):責任
王泓亮 發佈於 7 月 29, 2018


對男性而言,「責任」是相當重要的議題。當他們回顧自己的生命經驗時,「責任」兩字被反覆提起,彷彿一副理解世界的獨特眼鏡,又像是一道決定人生方向的沉重枷鎖。

香火的重量

母親交代遺言的時候,阿皓8歲。

那日颱風肆虐,哥哥不顧風雨,堅持到菜園玩耍,和母親大吵一架。「你去了就不要再回來!」母親斥責,哥哥竟真的跑了出去。

母親氣極,噙著眼淚將阿皓和姊姊叫到房間,翻箱倒櫃,將昔年嫁妝攤成一桌陰森的琳瑯滿目,幽幽囑咐:「如果媽媽不見了,你們要好好利用這些東西。」

阿皓太小,似懂非懂,隱約知道母親想和哥哥一起離開,偷偷困惑:明明惹你生氣的是哥哥,為什麼丟下的卻是我們?

因為我們比較沒有價值嗎?

長大後,有次全家大掃除,奶奶分配工作,讓哥哥清理廚房。哥哥聞言,勃然大怒,罵了幾句髒話,直接甩門進房。阿皓見狀,突然失去理智,衝進房內和哥哥扭打起來。

鬧得太大,奶奶畏畏顫顫地進房勸架,哭著道歉說都是自己的錯,自己不該指派哥哥掃除。

阿皓想:明明是哥哥的錯,為什麼你們總是容忍他呢?

因為他是長子嗎?



母親生下姊姊後,奶奶一顆心懸在她的肚皮上,為求香火繼承,求神問卜,甚至請了符水灌她。或許因為如此,母親對哥哥不無矛盾:這個兒子,彷彿她人生的痛苦擬真。沉重的肚皮裡,躺著的不只是胎兒,更是整個社會對女人的期待。

她誕下長子金孫,卻僅是為生而生,但求盡責,談不上愛。

只是這個長子金孫,終究扛不起期待的重量。高中後,哥哥的成績一落千丈,大學被退學兩次,還因為拖人進草叢強制猥褻而遭到控告——這對向來安分守己、一絲不苟、不是醫師就是老師的族人來說,簡直是奇恥大辱。

哥哥還診斷出患有自閉症。對疾病的錯誤想像,一方面為脫序行為找出藉口,一方面卻也徹底壓碎光耀門楣的盼望。奶奶語重心長地對阿皓說:「你媽媽生的這個兒子,真的很不好。我對不起列祖列宗,以後如果要對上面的人交代,只能靠你了。」

此後,家族殷切的目光,悉數轉到了阿皓身上。他不曾像哥哥那樣被捧在掌心,卻突然體會那個位置的難以呼吸。

他大學還未畢業,已開始盤算將來的人生:奉養父母,結婚生子,在都市工作的房租,還要撥一筆錢照顧生病的哥哥。站不穩的話,跌倒的不再只是他一個人。他想:現在這些都是我的責任了。

孤單的替罪羊

扛著這些責任,會走到哪裡去,變成什麼樣子的大人呢?

未來猶不可知,允舜接過話題,談起父親:「對我而言,只有恐懼和疏離。」

對允舜而言,8歲也是特別的年紀。他排行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弟弟。那日他們用完午餐,正在書房讀書,父親突然返家,巡視一輪後,發現廚房水槽中有碗筷尚未刷洗,氣沖沖地叫來三兄弟,質問是誰不守規矩。

男孩們低頭,沒有人承認。

父親堅持三兄弟得有人出來認錯。

允舜站在弟弟前方,擋住父親,動也不動,哥哥卻像往常一樣,悄悄退到最後。他瞧著,心裡想:無辜的不會認,犯錯的只會躲,可總得要有人受罰。

於是他背鍋認錯。當時家裡正在裝潢,父親隨手抄起地上的木棍,往允舜身上狠砸。棍子應聲而斷。

當晚父母為了這件事爭吵。吵到最後,母親帶著三兄弟躲到鄰近的外婆家;父親揮舞菜刀追在後方,說要砍死他們。

後來,家人申請了保護令。父親離開一段時間,歸來時已不太動手,可他與父親卻也徹底決裂,不再說話,形同陌路。

儘管如此,允舜仍能同理父親:爺爺從小施行打罵教育,父親接受的又一直是「唯有讀書高」的社會信念;與此同時,家裡貧窮,為了養家,父親選擇從軍,自此輾轉反覆,熟悉的只剩下那套嚴格管教的互動方式。

望子成龍,有樣學樣,卻漸行漸遠,說到底不過如此。如同許多嚴父,回首是斷頭的少年夢想,眼前剩孤單的無人可親。

「其實被打還好,」允舜話鋒一轉,語氣卻依然平靜,彷彿8歲前種種無法入眠的夜晚,都只是平凡不過的孩童日常:「最不能接受的是被迫頂罪。」

每次闖禍,哥哥總會想方設法躲開,走投無路便找外婆哭求救命。外婆心疼長孫,遂求允舜代罪;允舜不肯,她便擺起面孔,拿長輩的身分壓人。「我只能聽話,」他說:「總不可能頂罪到一半,突然變卦翻盤,說我是被逼的,不是我做的。」

哥哥可以找外婆,難道允舜不能找別人嗎?他搖了搖頭:「沒有辦法。」

允舜求過母親,母親前來勸阻,父親的拳頭在盛怒之下卻不會認人。「我不想害媽媽被我牽連,」他眉頭微蹙:「而且有人勸阻的話,爸爸下次就會挑其他人不在家的時候罰你,到時候怎麼辦?」

他羨慕哥哥的任性妄為,卻也瞧不起哥哥的不願負責。負責,於是他擋在弟弟面前,學會支開母親,身體安靜承受父親的暴怒,心理還有餘裕惦念每個人的無奈。但他終究並非超人,曾經喘不過氣,想過自殺,只是最後還是留了下來。

總得要有人去做,總得要有人受罰。他沒有辦法。

落水者的責任

和允舜一樣,阿寬也「沒有辦法」。

他沒有辦法和女友分手。

初次分手時,女友一聲不吭,隻身跑進深山。夜色深沉,阿寬擔心出事,上山找她,邊找邊想:如果她出事了怎麼辦?如果她出事了,大家會不會怪我,認為是我害的?

他終於找到女友,告訴女友不想再發生類似的狀況,兩人既然不適合,不如分手。女友哭著攔他,問他可不可以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看著女友的淚水,阿寬暗自難過,愧疚自己「怎麼把一個女生弄成這樣」。或許出自同情,他同意復合,卻也約法三章,再有同樣的情形就分手。

但他沒有辦法。再次提分手時,大雨傾盆,女友打包了行李,從他們同居的地方奪門而出。阿寬想,彼此分開,冷靜一下也好,遂未追出。幾分鐘後,女友傳來訊息,說自己遺漏了一袋東西,問阿寬能不能幫忙拿去捷運站給她。

阿寬說好,到了捷運站卻愣住了:女友捨棄遮風避雨的建築物,蹲在雨中埋頭痛哭。旁邊一位不認識的路人阿姨,低聲關心:「妹妹,是誰把你弄成這樣的?」

該過去嗎?阿寬猶豫,一方面覺得丟臉,一方面覺得上前相認的話,阿姨一定會責怪他「害女生哭」。他在旁駐足,等了一段時間,發現阿姨沒有離開的意思,只好認命,果然挨罵。

他安撫走阿姨,轉頭問女友為什麼要這樣做?女友說分手了,心很痛,只好用身體的痛苦,來分攤心靈的難受。

按照原本的約定,他們應該就這樣分手了。但看著女友濕淋淋的模樣,阿寬沒有辦法。

還有一次分手,女友找人喝悶酒,爛醉如泥,癱在路邊嘔吐。同行友人拉不動,打電話給阿寬,要他載女友回家,但阿寬覺得兩人既然分手了,不該如此處理。

友人最後將女友載到阿寬打工的店裡,再次致電阿寬,勸他女生都變成這個樣子了,只想跟你說說話,你就跟她說說話嘛。阿寬不想,他知道一旦和女友通話,一切就完了。

但聽著女友在話筒另一端的啜泣聲,他忽然想起,無數次分手後女友的奪命連環call。如果關機,她就會打電話騷擾其他認識阿寬的人。他想:我的事情,我該負責,不能麻煩其他人。於是他最終還是和女友通了電話,載她回家。退一步,無邊漩渦。

阿寬意識到女友的行為是情緒勒索——或許還有精神暴力:瘋狂來電之外,她也錙銖必較地控管阿寬的行程,或在爭吵後砸爛他的臥室。但他只說:「我也有責任。」

他與女友原本只是砲友。女友那時暗戀阿寬,所謂砲友關係,或許是委婉的醉翁之意。上床兩個月後,阿寬想:既然發生關係了,就應該負責,給女生一個正當的名份。

「我或許有點大男人吧,」他說:「上了床,所以我要對她負責。畢竟一個女生願意把她隱私的東西交給我,好像我也應該付出一點東西來回應,」說到這裡,阿寬的表情有些靦腆,嘴角勾著淺淺的笑容,嗓音裡卻忽然沉出一絲嚴肅:「現在的關係是我同意的,所以我也有責任。我做的決定,我也要揹責任,不能找藉口。」

打擾別人是他的錯,開始關係是他的錯,無法拒絕是他的錯,讓女生難過是他的錯。載浮載沉,只能自己想辦法上岸,畢竟他是男生,落水總是自己的責任。

責任:男人的肩膀該多寬?

確實,責任不一定跟性別有關:女性可能被要求負責、男性可能會拒絕負責、又或者負責只是一種對人的基本要求而無關性別。只是,在目前的社會氛圍下,養家活口、傳宗接代、堅強自理等期待,仍透過「責任感」等語彙包裝,拋擲在男性身上。

當「責任」與「像個男人」緊密連結、只剩下一種扁平的圖像時,將帶來難以計數的傷害:在這種壓力下,無論是家庭暴力或結構暴力,我們一再聽到男性受暴者,用「我是男人、我該負責、我該自己想辦法」的概念,合理化自身困境,進而不願或不敢求助。這些暴力的苦果,有時不只由當事人承擔,還會外溢到周圍的人身上,甚至變本加厲。



怎麼辦呢?或許我們可先從這裡開始:告訴自己,「責任」和性別無關,任何人都應該學會負責;而所謂負責,並非逼迫自己長出永不退縮的肩膀。



文章出處 : 想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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