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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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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高屏澎東分署【特定對象及弱勢者】

特定對象及弱勢-獨力負擔家計者

★身分認定方式
具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
3.離婚。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
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
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9.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 親屬者。
10.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 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本分署提供服務項目
1.一對一就業諮詢及媒合工作。
2.轉介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職業訓練。
3.運用補助方案協助就業:
(1)推介臨時性工作:經求職登記後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推介從事臨時性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
(2)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相關辦法推介特定對象至申請多元方案之民間單位工作。
(3)職場學習及再適應:透過民間團體或事業單位,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
(4)僱用獎助措施:運用津貼補助協助無法順利就業之弱勢失業勞工就業。
(5)相關服務詳情請洽本分署轄區內各就業中心
服務據點:https://kpptr.wda.gov.tw/cp.aspx?n=6A8650BC4367867A

文章出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高屏澎東分署 
封面圖片出處:攝影師 Ron L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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