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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

Q:17歲懷孕會通報家長嗎?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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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En(17歲)

我現在17歲明年才18,想去診所看看我的孩子多大了,可是又怕會通報

哈囉En你好:
從你的留言當中可以感受到此刻你想要前往醫療院所檢查胎兒的狀況,但擔心未成年懷孕可能會被通報而不敢前往,對於你主動前來留言我想是非常勇敢的決定,也希望你能帶著這樣的態度好好面對後續事件的處理喔。

首先,要讓En知道的是,目前依據我國刑法227條規定,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是不得發生性行為的(不管有無懷孕),如果有性行為的發生且相關的醫療單位、學校、社政單位知情,則會有依法進行通報處理的程序,從En的敘述推算回發生性行為的時間點應已年滿16歲,故En無需太過擔心會被通報喔。

不過想讓En了解「通報」主要是想要保護未成年人在發生性行為過程當中是否處於非自願狀態,並非懲罰當事人,希望這樣的說明可以讓En更清楚通報的原因,不過有社政單位介入並非壞事,社工可以陪伴你一起討論、解決你所面臨到的問題,故En可不用太緊張。

在此也相當鼓勵En前往醫療院所進行產檢,以了解胎兒及母體的健康情形,倘若En未來有打算生產,那麼定期的產檢將是重要的,醫師在接生時才更能掌握胎兒及產婦的狀況喔!

在此也提供過往曾參與青少年親善門診計畫的醫療資源「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親善門診」給你參考,上述醫療單位除了提供醫療服務之外,在大型醫療院所中有專業社工人員配置,可即時提供心理支持及家庭關係協調等協助,En可以參考利用看看!!

針對En的情況我們希望可以提供更多的協助,因此我們將會依據你提供的電話主動與你聯絡。

以上回覆希望可以回應到En的需要,若還有其他我們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也歡迎En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 撥打「全國未成年懷孕免費諮詢專線 0800-25-7085」,讓我們有更進一步服務你的機會。

祝福順利度過此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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